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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两年饲料款 法庭调解终还

[ 日期:2014-08-26]   阅读:次 ]

  欠款两年饲料款 法庭调解终还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九原法院哈林格尔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圆满解决。

  2012年7月27日,被告郭某向原告王某购买了价值2250元的鸡饲料,原告交付干鸡粪饲料后,被告郭某没有支付相应价款。此后两年内,原告一直向被告索要饲料款,被告郭某以原告售出的鸡饲料质量有问题导致自家鸡死亡为由拒绝支付。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饲料款2250元。

  法官认为该案标的小,纠纷时间长,且被告对拖欠2250元的饲料款并无异议,虽然提出原告售出的鸡饲料有质量问题,但其并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很可能是在怄气,被告才迟迟不付饲料款。日前,法官将二人通知到庭,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作为切入点,用话家常的方式劝说二人以和为贵,为小事小钱怄气实属不值。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后,双方说出了各自心中的怨言,消除了误会,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了案款,长达两年的纠纷就此了结,既通了“法结”,又通了“心结”,收到了良hao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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